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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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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直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

      现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六安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2日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六发〔2014〕5号)精神,结合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皖群组发〔2014〕13号),现就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党组织班子要重点解决组织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不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不够,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社会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重点解决学习理论和政策不主动、不深入,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党务工作不熟悉、不投入等问题。党员出资人和合伙人、举办者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弱化,法制观念和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家长作风严重,自我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其他党员职工要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薄,缺乏荣誉感、责任感,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既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以上重点问题,又要认真解决中央和省委、市委列举的“四风”方面普遍性问题,既要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督促普通党员干部转作风抓整改,在找准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上不走神、不散光,见成效。

      二、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扎实抓好每个环节重点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搞好思想发动。单独组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其他党组织和党员可按隶属关系,集中参加上级党组织、行业党组织、产业园区(产业集群镇)党组织的动员大会。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出资人(合伙人)座谈会等形式,讲清教育实践活动的政策和目的,消除思想疑虑,争取理解支持。

      抓好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辅导报告、至少通读一遍学习读本、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六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同时,鼓励有书写能力的党员撰写学习心得。

      征求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由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发放问卷、网上调查、个别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出资人(合伙人)、举办者、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一线员工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反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查摆突出问题。在学习和征集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党组织点名提醒的情况,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党组织和党员在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经营情况、发展创新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自觉查摆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归类分析和深刻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织要认真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会上党组织书记要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参会党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会上,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征集意见、自身查找和组织生活会收集到的问题,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征求党员、员工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结合整改落实,集中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围绕解决党员党性、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三比三亮”活动。比思想、亮明党员身份,比作风、亮出服务承诺,比奉献、亮出模范行为。二是围绕解决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着眼“双强六好”目标,努力推动党组织晋位升级,培育一批服务型示范党组织。三是围绕解决党建工作运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五有”达标活动。按照有经费、有场所、有制度、有标志(党旗、党徽、支部牌子等)、有档案(工作计划、活动记录等)的标准,推动党组织工作运行规范化。

      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任职和沟通协调制度,党群活动一体化制度等,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4项制度。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结合实际研究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的工作措施。成员单位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工作,加强活动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集中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要成立活动专门指导小组,加强领导和指导。上一级党组织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工作督查,帮助解决场地、经费等问题,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派驻单位党组织科学制定活动计划,为党员职工上作风建设专题党课,指导开好组织生活会,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开展活动前,各地各单位要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整顿,及时配齐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对工作薄弱的,要通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强化重点指导。

      (二)搞好分类指导。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实际和党员特点,可以采取小型、业余、分散学习等方式开展活动。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口袋”党员,要鼓励他们亮出党员身份,并纳入所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活动范围。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参加所在产业园区、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注重典型引导。要加强对各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直接联系服务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努力做到标准高一些、效果好一些,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着重抓好出资人(合伙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加强与员工群众的沟通联系,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意识,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注意宣传表彰支持党建工作的出资人(合伙人)典型,引导他们理解和支持教育实践活动,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非公企业进一步深化创建服务型企业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有两评”,在社会组织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开展“双比双争”活动。要深化“五抓五送”活动,通过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报党刊、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工作运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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