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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检察院:公诉彭保友等27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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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安徽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彭保友等27人涉黑案由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霍山县检察院指控,1994年,被告人彭保友在叶集持菜刀砍伤他人,得名“彭薄刀”,之后开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逞强斗狠,笼络人心,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逐步形成了以彭保友为组织者、领导者,叶乃发、彭保武、汪兰军、彭俊炜等26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在叶集及周边地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组织卖淫、骗取贷款、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彭保友还通过参与驾校、酒店、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所获利益部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食宿、医疗、赔偿等费用,部分用于请客、送礼、行贿,部分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奖励、福利、旅游、还款等支出,以此笼络组织成员,维系组织生存和发展。
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组织卖淫、骗取贷款、虚开发票、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叶集形成重大影响,致使多名群众在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严重违法活动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该组织大肆插手民间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组织卖淫罪、骗取贷款罪、虚开发票罪、窝藏罪分别追究彭保友等27人刑事责任。(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