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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集中宣判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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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8月30至31日,金安区法院集中宣判4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33名被告人定罪处罚。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仍作恶

  2005年以来,被告人邹家成多次纠集被告人张超、杨兵、吴林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甚至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在本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2005年10月,为帮李某争抢工程,邹家成等人持棍棒、长刀等械具与他人在“六响饭店”附近相互追撵、砍击厮打;2015年上半年,邹家成等人多次采取威胁、辱骂方式逼还赌债,逼迫被害人田某将其路虎牌轿车抵债并过户至邹家成名下;2015年上半年,为非法牟利,邹家成多次在本市开设赌场,非法获利约5万元。邹家成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邹家成为首要分子,张超、杨兵、吴林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金安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邹家成、张超、杨兵、吴林13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陈亮因与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高利放贷致多家企业、门店破产

  被告人郝承勇原系一名小学教师,2003年称病离开学校“吃空饷”至案发前。为扩大自身恶名,攫取非法利益,郝承勇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放贷,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对被害人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滋扰、殴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逼债,并借助公证、诉讼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系列违法犯罪,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导致被害公司的企业、门店破产、关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郝承勇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成万、赵善鳌、汪贤年为其他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金安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判处郝成勇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60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全案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责令退赔被害人。

  为人“摆场面、出头”,多次聚众斗殴

  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建华无事生非,经常纠结被告人秦成龙、袁帅、王志磊等人,广泛结交社会闲散人员,相互串联,逞强斗狠,多次在本市范围内以为他人“摆场面、出头”为名,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从而提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获取好处费。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陈建华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秦成龙、袁帅为重要成员,被告人王志磊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金安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与原犯聚众斗殴罪并罚,判处陈建华有期徒刑9年,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10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除上述案件外,金安区法院还公开宣判了杨洋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5年8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次集中宣判,不仅极大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也吹响了金安区法院涉恶“案件清结”冲锋号,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金研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