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11月16日,市文明委又召开《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对条例的实施进行动员推进。这是自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围绕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出台的第四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尤其是《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成为我市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文明城市创建永远在路上,我们已经整理好行装,向着全国文明城市再进发。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广大市民目睹了我们这座城市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三年来,我们强化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难点,坚持专项整治抓提升,整改问题77632个,一批老大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小区环境整治、背街小巷整治、文明工地提升、文化场馆建设,高水准打造出东城农贸市场、寿春农贸市场、七里站农贸市场,前进社区、李台社区、南屏苑社区、南苑社区、开发区白鹭洲社区,长安城小区、明月港湾小区、徽盐湖公馆小区、锦绣华府小区、中央公馆小区,水上公园、滨河公园、中央公园,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政务中心、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一批创城示范点位,推进了创城整体水平提升。
越来越多的市民在一系列创城活动中,享受到菜市场整洁的环境、周到的社区服务、秩序良好的小区管理、风景如画的公园美景和丰富的文化生活。
六安创建文明城市所做的工作远不止这些,虽然暂时无缘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但是给六安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我们努力提升城市环境,改变城市面貌,为的是把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建设成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这是所有六安人的生活家园,我们热爱她,更欣喜地看到她每一点文明的进步。
当然,我们的城市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城市还有差距和不足,提高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正因为这些不足,更要求我们不气馁、不言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创城理念落得更细更实,让市民在创建中得到更多实惠,让市民在文明氛围的熏陶下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素养。
文明城市创建是锲而不舍的坚持。只有经历过创城,才更知其不易;只有知道创城的不易,才会更珍惜这一点一滴的变化。几年来,我们健全机制,改革创新,不断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高中心城市承载力。然而,创城之路仍然很长,仍然需要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文明城市创建是全体市民的参与。可能你无意中的一次随地吐痰、一次“有急事”的闯红灯、一次习惯性的大声喧哗,都会给来到这个城市的客人留下不文明的印象。创城要从大局着眼,市民则更需从小处入手,生活中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却是“创城”工作的大事。只有每个市民都从我做起,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不乱停乱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街头乱贴乱画……大家都把这些“小事”做到了,我们这座城市离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也就越来越近,文明才能融入城市血脉,成为城市基因。
文明城市创建是为民初心的坚守。文明城市的评选指标覆盖城市工作方方面面,涉及到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城市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均要被纳入考核。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为创城而创城,而是要通过创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创建文明城市要不忘初心,牢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创城理念,不断提高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满意度。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人民的美好愿望,我们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创城的过程变成践行为民服务的过程,变成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过程,在共建共享中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进一步激发市民的主人翁意识,鼓足干劲,继续前行,大力传播文明,让文明成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态度。
创建文明城市,我们永远在路上。《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法制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六安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我们期待《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早日开花结果。我们执着于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更用实际行动不断美化生活环境、优化生活秩序,提高思想觉悟、提升文明素养,共同绘就更加美好的文明城市图景。(皖西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