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批复市级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制定市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承担市级部门基础信息库和预算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负责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协税护税工作;组织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负责市以下转移支付工作,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承担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指导县区预算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