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救助金,缓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感谢县医保部门。”近日,金寨县古碑镇王湾村参保群众沈女士拿着医疗救助金激动地说道。
今年4月份,沈女士在江苏省常州市因驾驶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在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6万多元,因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不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随后,沈女士拨打12345热线向金寨县医保局求助。该县医保局接到求助后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并前往沈女士家中,了解核实受伤经过和家庭情况,得知沈女士受伤后,丈夫辞职专门在家照顾她,家里失去了收入来源,家庭比较困难,被乡村认定为低收入人群。该县医保局党组考虑到沈女士家庭收入较低,后续仍需治疗,医疗费用较多,积极为其想办法,给予医疗救助2万元。据悉,今年以来,金寨县医保局持续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深做实“重畅决”工作,为参保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记者 储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