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一堂村民法律“自修课”——霍邱县宽店村81名村民依法维权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时隔几年,没想到这笔股金又回到咱的账户上来了!”近日,霍邱县石店镇宽店村的81名村民通过法律维权,成功拿回了3万多元的“股金”。一起持续两年多的村民“入股养鱼”纠纷至此划上句号。

2017年7月,宽店村为提高全村水产养殖规模,将村里的近200亩鱼塘承包给当地一家养殖企业经营,并组织81名村民与该养殖企业签订入股养鱼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每户投入资金400元。采用“入股合作、保底分红”的企业带动模式,该养殖企业依托其养殖水面设施和饲养能力,提供9口水塘作为宽店村“入股养鱼”项目基地,负责养殖规模设计、硬件建设、饲料投养、技术管理、成鱼销售等工作,运营期间双方共同核算项目经营盈亏,如发生亏损,该养殖企业自愿承担全部损失并返还每户入股资金。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细心的村民发现,自己“入股”的鱼塘突然换了陌生的老板,原承包养殖企业不知何时起从村里“蒸发”了。经过打探得知,鱼塘已被原承包养殖企业二次转包给了另一家养殖公司。

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在村里炸开了锅。随着合同约定核算分红日子的到来,村民们却迟迟拿不到约定权益,一些村民直呼上当。为了维护81名村民的切身利益,宽店村委会找到当地司法所进行多次协调未果。

“入股养鱼”引起纠纷,帮扶单位市政协机关主动出手。这些年,市政协机关选派干部驻村帮扶,既帮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又注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还为宽店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大力宣传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初次了解到这件事后,我们便深入到农户家中走访,通过深入交流了解,发现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当遇到类似这样的合同纠纷后,他们通常不知所措,更别说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市政协委员、宽店村法律顾问、安徽翱亚律师事务所主任樊玲玲说。

在樊玲玲的法律政策宣讲下,81名村民的法律意识逐渐被“唤醒”。在对原承包养殖企业发送律师函无回应后,宽店村村民“入股养鱼”纠纷正式进入到诉讼准备阶段。经过村法律顾问多层取证,指导村民共同推选王树之、汪国安、张菊传3位村民为诉讼代表人,代理村民一纸诉状将该企业起诉到霍邱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大,但社会影响较大,霍邱县人民法院建议双方可进行诉前调解,在马店法庭主持下,双方进行两轮谈判,最终达成了一致,涉案养殖企业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偿还81名村民的全部入股“股金”。

整个诉前调解过程中,王树之、汪国安、张菊传三位诉讼代表人全程参与并见证,宽店村村民时刻跟进关注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当得知当事企业答应并承诺尽快偿还“股金”的那一刻,村里沸腾了!

“这是咱第一次通过法律的手段,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诉讼代表人之一宽店村杨郢组村民汪国安做梦也没想到,生平第一次走进法院,是为了给自己和乡亲们一起讨回“股金”,他说此次成功维权的体验给他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他长了见识。

“当了一辈子村干部,这回开了‘法眼’了!”现年56岁的宽店村老文书陈子全说,通过此次维权,他感觉到法律在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他笑言以后村里的法律讲座要带着乡亲们积极参加。

“这次维权,对乡亲们来说印象太深刻了。下次再遇到类似纠纷发生,大家都能留个心眼,知法并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石店镇党委副书记蒋静告诉记者,在基层,虽然也会组织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但多是讲解法律条文,远没有这次亲身经历来得深刻,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也算是以案释法了!(汪 雨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谢菊莲)

采访札记

新时期的基层农村,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类似“土地入股分红+资金入股分红+务工收入”的乡村运营模式,早已不是稀罕事儿。与此同时,因为土地、合同、分红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霍邱县石店镇宽店村这起“入股养鱼”合同纠纷案,在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果不是法律“撑腰”,81名村民的“股金”早已打了水漂。

群众在哪里,哪里就是法治宣传主阵地。只有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扎根基层,着力宣讲法律,为村民提供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厚植法治文化,持续传播法治的力量与温暖,才能真正拉近法律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