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为两组,分别赴金安、裕安两区和舒城、霍山两县开展实地检查,实地察看有关区域、场所和点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现场查阅监管执法材料,深入部分社区和小区走访,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建立并落实燃放烟花爆竹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情况;市、县(区)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情况,以及在禁止、限制和允许燃放的区域内燃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条例宣传教育情况;燃放管理队伍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追责情况;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和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执法检查组指出,《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主管部门执行有力,宣传氛围浓厚,执法效果明显。下一步,要加强对边缘交叉地带和重点区域、场所的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新型替代产品管理,坚决查处违法燃放行为。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树牢条例意识、优化区域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