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