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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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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六安市检察机关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措施》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深做实知识产权政法保护15项重点举措服务保障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优化六安法治化营商环境。

  《措施》围绕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强化涉企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精准开展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涉企行政检察监督、加强涉企公益诉讼检察、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用心呵护农业特色产业、优化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参与行业法治化治理、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合力等十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举措及责任部门,通过强化检察机关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据悉,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六安深度融入长三角、全面链上大合肥,全力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通讯员 黄亮 记者 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