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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案在逃的李智涉黑犯罪团伙一漏网成员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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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0日上午,负案在逃近一年的李智涉黑犯罪团伙成员、被告人潘某在裕安区法院上庭受审。潘某涉黑案的开庭审理,标志着李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彻底铲除。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始,李智(已判决)曾三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2011年其在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纠集胡青道、张凌峰(均另案处理并已判决)等在六安市内各赌场“放炮子”(赌场高利贷),并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讨要高利贷,非法敛财。

  为进一步扩大该组织,2014年底,李智又先后网罗刑满释放的被告人潘某及汪硕、张德海、马由布、王冯洋(均已判决)等人,逐步形成了以李智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被告人潘某参加李智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持械聚众斗殴;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潘某的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指出,被告人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累犯从重处罚。同时,其在公安机关对其追逃过程中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

  庭审中,被告人潘某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案情复杂,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尹军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