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寨县向某举报群众发放了线索举报奖励3000元,该笔奖励为该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向举报线索群众兑现的第二例。
该县公安局根据其提供的线索一举打掉一个盘踞县城新城区的违法犯罪窝点并对相关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依法严惩,净化了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同时有力震慑了其他违法犯罪分子。
经县公安局申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依据《金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为其足额发放了上述举报奖励,在兑现过程中采取了合理有效方法措施,依法保护了举报人隐私。
第二例举报人奖金的兑现,体现了该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充分发动群众摆在突出位置,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同时,也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决心。下一步,该县将紧紧依靠群众,用好用足奖励办法,以坚决的态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曾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