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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一涉黑案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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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5月9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保险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9项罪名依法对张某某等2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案是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也是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之一。

  经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在先后两次被判处刑罚后,仍继续为非作恶,2013年起先后纠集具有前科社会闲散人员的被告人徐某某、魏某某等人,在叶集区通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2015年下半年后,张某某又网罗被告人彭某某等人,先后在金寨县、叶集区KTV和金谷园国际大酒店等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依托开设赌场、非法敛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逐渐形成了以张某某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由于该案涉案人数、罪名多,案情复杂,在办理该案时,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参与远程提审,分析案件疑难点,把握办案方向,确保了该案在45天内顺利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在依法从严快诉的同时,保证了案件的质量。据悉,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