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比例是多少?”“小水电生态流量设施改造是否完成?”为切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政治效果,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的共性问题及部分乡镇小水电建设方面的个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
近年来,金寨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建立“双调度”机制,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交账制”,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调度、会商、研判,紧盯整改进度、质量、效果,提出整改指导建议,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监督工作清单,落实“四确保四不放过”要求,切实在思想上警醒警觉、政治上对表对标、行动上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金寨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及失职失责问题,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金寨县的12件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进行了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权钱交易等问题,2021年金寨县共查处环保领域案件4起4人。同时,针对日常检查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常管长严。
下一步,金寨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不断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搞“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予以追责问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全县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