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人防、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与管理和非贸易外汇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