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融资租赁等持牌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等地方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