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