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维仑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实施营商环境指标‘一对一’对标提升行动,在全省评价中标杆指标数超全省平均水平。”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断推进的系统性、基础性工程。要多部门协作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推进阳光行政,在资源配置、秩序维护、市场准入、规则制定等方面亮明“显规则”、破除“潜规则”,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记者 谢菊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