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夯实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这个根基,才能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把乡村振兴总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继续强化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党员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实施“四联四帮”工程,拓展联帮内容,精准结对帮扶,注重联帮实效;推进实施“能人回归”工程,吸引产业致富带头人、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村任职和兴办经济实体。
二是加强村民自治建设。完善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管理制度,让广大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在党组织领导下,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民主协商平台,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三是加强村级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完善法律服务,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安全事故宣传;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调解、协调等多元化矛盾化解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