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关于在全县乡村(社区)增加公益性劳务实施方案》(金人社(2018)
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沙河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需要,经各村认真摸排审核推荐,沙河乡在全乡聘用了17名村级综治协理员。三年来,各村综治协理员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为全乡社会稳定夯实了基础。
一是积极参与了村平安创建工作,向群众宣传安全感满意度、防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黄赌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邪教、防溺水、砂石管理、渔业管理、林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各项政策知识。
二是积极参与村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日常结合治安巡逻在全村排查信访隐患及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参与现场调解并做好回访服务及政策解释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村委会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日常走访和关爱服务工作。不定期开展入户走访,了解重点特殊人群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
四是扎实开展治安巡逻活动。每周不定期到辖区的学校、居民小区、加油站、菜市场、公交车站等治安重点场所开展治安巡逻,发现治安隐患及各类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上报村委会及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五是积极协助村委会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电话抽查。每月到所在村委会开展一次安全感满意度民意调查,根据群众反映问题及村情民情,用方言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是形成常态化考核机制,乡综治中心每月制定考评细则,由分管政法综治的班子成员带队到各村就综治协理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相应工资。要求综治协理员每月参与村级综治工作必须达到5天以上,并纳入村干部指纹考勤统一管理,日常及时向村委会提供参与各项综治工作的相关资料。对拒不服从乡村安排、无正当理由连续一个月未参与村综治工作的,根据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乡村与其解除聘用协议。(沙河乡
熊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