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六安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12日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六届六安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强化履职担当,踊跃提交提案,积极资政建言。截至2025年1月9日18时,共提交提案345件。
根据政协六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立案289件,占提案总数的83.8%;不予立案56件。在立案提案中,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等集体提案86件,委员提案203件。其中经济建设类提案109件,占37.7%,政治建设类提案17件,占5.9%,文化建设类提案47件,占16.3%,社会建设类提案96件,占33.2%,生态文明建设类提案20件,占6.9%。
本次会议立案提案选题涉及面广,质量进一步提升。广大提案者围绕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深入推进“融长入圈”、合六同城化,加快打造文旅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低空经济,多措并举建设皖西粮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基层社会建设和治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重大课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这些提案凝聚着提案者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体现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与担当,为加快推进六安现代化建设广泛凝聚了共识,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根据《政协六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大会闭幕后,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由市政协办公室会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交有关方面办理。提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进行处理。未予立案的提案将向提案人作出说明,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方面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