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改善环卫作业形象,根据《六安市环卫作业质量标准与检查考评办法》、《六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对进入填埋场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卫生及标识等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入填埋场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喷漆刷新,颜色要清新亮丽。破损的垃圾车不得进入填埋场倾倒垃圾。
二、所有垃圾车均要喷上所属单位(物业公司)名称及车辆编号。
三、垃圾车要始终保持车身干净整洁,不得吊挂杂物。
四、垃圾车要密闭运输,运送垃圾不得沿途抛撒。
五、不符合要求的垃圾车自10月15日起禁止进入填埋场倾倒垃圾。
以上纳入垃圾填埋场考评范围,由垃圾填埋场负责管理,并将所有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车辆登记造册,综合管理科、督查考评科负责监督考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