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人祥(1897-1930),字瑞生,化名黄瑞卿等,裕安区石婆店人。1918年秋考入六安县省立第三甲等农业学校。在校期间,深受进步教师朱蕴山、沈子修、桂月峰等人和五四运动的影响,积极投身革命,阅读了大量进步书刊。1919年,被选为学生会副会长。1920年初参加学校组织的马克思主义学习组织——中国革命小组。在声援安庆六二学 潮、反对第三届省议会贿选和驱逐六安县知事骆通等斗争中,黄人祥表现了高度组织才能和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精神。1921年,加入六安县农民协会,成为六安农民运动的骨干。
1923年,考入国立西北大学,后因参与领导反对陕西省封建势力的斗争,被开除学籍。1925年秋,他考入北京农业大学农艺系学习,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中共北京农业大学特别支部(总支)成立,他担任农艺系党支部书记。3月18日,黄人祥带领农大学生参加反对“八国通牒”的示 威游行,遭到反动军警镇压。三一八惨案后,白色恐怖笼罩北京,以李大钊为首的北方区委决定将一些身份暴露的共产党员调离北京,黄人祥等18名党员被派到黄埔军校学习。在广东,他参加了东征战役。不久,被调到党中央机关工作。
1927年,党中央为加强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黄人祥被调到江苏省委,负责苏鲁一带党的工作。1928年5月,中共南京市委遭敌第3次大破坏。黄人祥受命于危难,就任中共南京市委宣传委员,和其他市委领导一起开展恢复党组织的工作。12月,中共江苏省委再次改组中共南京市委,他继续担任宣传委员。到1929年2月,中共南京市委所属党组织恢复到18个党支部,有党员158名。4月,中共江苏省委决定由他负责中共南京市委地下工作。
1929年6月19日凌晨,由于叛徒出卖,黄人祥等人不幸被捕。在狱中,他针对敌人虐待被捕人员一事,组织狱中同志同敌人展开了尖锐的斗争,一面组织狱友同敌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争取改善政治、生活待遇;一面利用上诉状这一合法手段,与敌人进行坚决斗争。在江苏高等法院做出判决之后,他立即上诉至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虽然上诉未获胜,但表现了他虽身陷囹圄,可革命斗争不动摇的高贵品质。从被捕入狱到英勇献身,敌人始终没有从他的嘴里得到一点党的秘密。1930年9月20日深夜,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时年33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的事迹陈列于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